李秀媛律师,多年的法律工作经历、律师执业经验,本人始终秉承依法为民、服务百姓的理念,满腔热忱投身于法律事业中,始终秉承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的办事风格,严格对当事人负责,对律师职业负责的态度,代理好每一件案件,并得到众多客户的认可和好评。先后担任多家企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,先后代理百余起诉讼、仲裁案件和诸多重大非诉专项业务。在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中,对防范法律风险及培训企业员工法律知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,执业过程中形成了诚信规范、技巧谙熟、务实细腻、宏观驾驭的业务风格,受到广大客户的好评。
2008年,被北京市司法局被评为“优秀司法助理员”;2010年,在北京市司法局举办的“北京市司法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知识竞赛”中获得三等奖;2011年,被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评为“丰台区法律援助工作优秀个人”;2012年,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嘉奖;2013年,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“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;2022年,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。
一、民事诉讼:
1、沈某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,为沈某某争取80余万元经济赔偿金;2、孙某某诉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、科技有限公司、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,涉及金额800余万元,宋某某,为宋某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;3、崔某诉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一案,涉及金额200万元,全部获得法院支持。
二、刑事辩护:1、张某某贪污案,从检察建议量刑10年以上,判决3年;2、张某寻衅滋事案,附条件不起诉;3、叶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,酌定不起诉;4、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酌定不起诉;5、刘某某盗窃案,酌定不起诉;6、赵某某强奸案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三、参与并主导的非诉业务:1、入围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、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和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专业法律服务律师库、丰台区南苑乡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团队,为政府提供多项优质的法律服务,并得到良好的评价;2、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,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及处理能力,协助顾问单位审查诸多重大的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,就顾问单位行政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,努力实现顾问单位经济利益最大化。